答:有的。其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%。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五十五条第五款,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%;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%。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,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。
设备类采购项目中,价格分有最低分值要求吗?
易采通App
2021-01-19 17:22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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